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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進度及經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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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施進度及經費
(ㄧ) 區段徵收範圍
(二) 申請原位置保留
(三)辦理時程本計畫區辦理區段徵收作業辦理時程約3年、土地標售作業時程約5年,開發時程共計8年,惟實際進度主管機關得視實際狀況酌予調整之。
(四)經費需求
區段徵收開發費用包括地價補償費、土地整理費用、公共工程費用、貸 款利息等,合計約24.07 億元。
註 1:本表以領現金地價補償比例20%計算開發總費用,以103年土地公告現值40%計算。註 2:本表係以假設狀況估算費用,估算結果僅供參考,實際區段徵收開發總費用依辦理時之法令規定及實際發生之費用為準。本案經財務分析結果,財務平衡標售價格約4.09萬元/坪,與周邊客觀條件相同之都市計畫區土地交易價格相仿,約為目前烏石港之市場價格6∼7折,又未來轉運站有助於提高周邊地區土地價值,整體財務尚屬可行。(五)財源籌措區段徵收屬自償性計畫,開發所需經費由宜蘭縣頭城鎮公所自行籌措或由宜蘭縣實施平均地權基金先行墊付開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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